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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横向科研投标授权委托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03

各院:

授权委托书又称代理证书,是指由委托人单方签署的,向第三人出具的表示委托人将代理权授予受托人的一种法律文书。我校受托人通过授权委托书获得授权后,代表学校以厦门大学名义实施的相关法律行为,最终法律后果由学校承担。

我处接校办公室、校依法治校工作办公室/合同管理办公室风险提示通知,要加强并规范管理由我处经办的横向项目投标等审批业务中授权委托内容。为了有效防范化解法律风险,进一步规范授权委托书的出具和使用,请各院转发相关参与投标、询价、采购等行为的老师提前知悉,请各院对标以下风险点,跟各相关项目负责人强调规范修改授权委托书后再提请审核。

一、授权对象方面

1应明确填写受托人的姓名职务和身份证号码

2应明确载明“被授权人无转授权权利”。

3应明确载明“本授权委托书涂改无效”。

4应明确在授权委托书中附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严禁出具空白的授权委托书

二、授权事项方面

1应明确填写招标项目的招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如有),确保授权委托书与招标项目唯一对应。

2应明确载明委托事项,所有授权行为必须逐一列举。例如,“授权______代表我方办理_______(招标单位名称)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采购编号)的应答、谈判、签订合同、执行工作,签署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3严禁使用一切文件”“一切行为”“全部事宜”“全权”等笼统表述。例如,“代表我方签署的一切文件,我方均予以承认”“代表我方洽谈本次投标的全部事宜”“全权代表我方”等。

三、授权期限方面

1明确委托期限。例如,“此授权书自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日有效。

2明确在盖章位置签署落款日期。

3. 严禁使用会对授权期限造成争议的表述。例如,“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采购人在收到撤消本授权的书面通知之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本授权书到项目执行结束有效”等。

专此通知,请予以重视为盼。

科技处

2024年12月30日

授 权 委 托 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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