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学院(研究院):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科技专项的通知》(闽科资〔2025〕4号)(附件1)精神,我校推荐申报名额共2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
(一)项目名称:面向多模态应用场景的大模型轻量化部署关键技术研发及示范应用
依托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研发,择优支持2个项目,每个项目资助经费300万元,项目实施期1年6个月。研发内容详见附件1。
(二)项目名称:基于安全增强型人工智能模型的网络数据安全关键技术研发及示范应用
依托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研发,择优支持1个项目,每个项目资助经费200万元,项目实施期1年6个月。研究内容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单位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请有关学院务必于2025年7月13日下午17:00前将本该于2025年7月20日前结束的项目验收完成,未将到期未验收项目清零的学院将不能申报本批项目。
(二)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项目牵头申报单位的科技人员,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延迟退休后的法定退休年龄。科技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当年度只能申请1个项目(今年已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过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老师无法参与本次申报)。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研的“揭榜挂帅”项目、科技重大专项专题项目、区域发展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对外合作项目、星火项目、引导性项目、软科学项目、创新战略研究、 STS 项目、院省合作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高校产学研联合创新项目、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成果转化项目以及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
(三)项目研发内容应符合申报指南中规定的重点支持方向和领域范围;项目目标任务应明确具体,体现项目创新性。主要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
(四)项目研发内容(成果转化)不得多头重复申报,不得与省发改委、工信厅、数据管理局等省直有关单位使用财政资金资助的已立项项目相同或类似。
(五)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需提供三份(含)以上与行业主管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已签订的项目合同作为佐证材料。合作中研发内容需与本项目研究内容相关。
(六)项目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闽科规〔2022〕8号)的要求,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
(七)若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差额部分由项目申报单位或合作单位自行解决。
(八)申报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2025年8月1日,结束时间原则上按重点支持方向要求,建议设置为2027年1月31日。
(九)项目申报时,涉及人、实验动物等具有科技伦理风险的研究,应当按照《科技伦理审查办法》(国科发监〔2023〕167号)由申报单位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审查批准。
三、各院推荐数
理工医科各学院(研究院)限推荐申报1项。
四、时间节点安排
时间安排 | 工作安排 |
即日起 | 各院按申报通知要求公开征集项目,项目申请人直接通过福建省科技项目管理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在线填报申请书,并在我校科技系统上提交联合申报协议(模板见附件2)。 |
6月30日 | 各学院将推荐汇总表(格式见附件3)word版和盖章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fqy@xmu.edu.cn。 |
7月2日 | 学院查重、审核后在线提交项目申请书,并将申请书、联合申报协议审核通过版(可在项目确定推荐后用印)汇总发送至邮箱fqy@xmu.edu.cn。 |
7月3日-7月10日 | 学校组织遴选。 |
7月11日-7月15日 | 拟推荐项目签署联合申报协议,确定被推荐的项目负责人在线修改并经学院科研秘书提交申请书。 |
7月16日-7月20日 | 项目推荐上报。 |
联系人:方倩云 2183408
邮箱:fqy@xmu.edu.cn
附件1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科技专项的通知.doc
附件2 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联合申报合作协议书(模板).doc
附件3 2025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科技处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