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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厦门大学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07

各有关单位、申请人: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于近日发布了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为做好申报工作,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要求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和《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于20211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通告》、《条例》、《指南》及相关办法均可在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查阅,请认真关注《指南》中的共性要求(申请须知、限项申请规定等),同时认真阅读并遵守各学科(科学部、科学处、学科领域)以及各项目类型的个性要求

3、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具体要求及填写方法请参考《通告》、《指南》、《项目申请人使用手册》等。没有系统帐号的申请人请与各学院科研秘书或科技处联系申请账号

42021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5、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请注意:2021年,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继续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的基础上,将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包括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纳入包干制试点范围,申请人在申请上述两个类型项目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62021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阶段申请人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材料等附件均需在线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项目获批准后,申请人应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合作单位名称、合作者姓名等)。由于全部项目均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ISIS系统需要一定时间处理,基金委要求依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项目申请书受理的截止时间。我校的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39日(星期二)下午17:30,各学院截止由各学院自行确定

7、请各学院、研究院根据所在学院对应的学科特点,组织业务专家及科研、财务管理人员,对申请书进行指导和审查。

二、特别说明

1、科技处提供“202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工作会议资料、基金委的相关管理办法以及校内经费相关管理办法等材料供申请人参考,以上材料均可于2021118日后在我处主页http://std.xmu.edu.cn/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专栏中下载。

2、自2013年起,我校需接收思明和翔安两个校区的基金申请,因此请申请人和所在学院严格遵守申报的时间节点,科技处也将在翔安校区进行集中受理和审查,具体时间节点请见附件厦门大学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组织工作进度表

3、与外单位联合申报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要签署联合申报协议(科技处在申请专栏中提供协议模板),合作单位协商好协议内容(含经费预算特别是间接费的比例)后上传至我校科技信息系统联合申请协议模块,经科研秘书初审、科技处复核、合作单位签署协议一式四份(科技处留底一份)。

4、经科技处形式审查不合格的申请,科技处将通知科研秘书及项目申请人,请项目申请人按要求更正后在信息系统中进行更换。系统重新开放提交的具体时段、时长,将由科技处根据申报工作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5、科技处寒假期间全程接受咨询,面上、青年项目一般问题请直接向科研秘书咨询,杰青、优青、重大、重点项目请提早策划,并告知科技处。


咨询联系人:

各学院科研秘书

科技处李荔敏(联系电话:2181680寒假期间转接手机

                      邮箱:limin@xm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厦门大学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组织工作进度表

 

                                                                                                                                  科技处

202016

 

 

  

附件:厦门大学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组织工作进度表


截止时间工作内容
2021年1月15日前各学院、研究院公布“基金项目申请专家指导组”名单
2021年2月15日前申请人向各学院、研究院获取ISIS系统申请账号、密码(已有账号可继续使用),申请人在系统中完善个人信息和成果信息。
2021年3月8日前各学院、研究院对本单位申请人的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2021年3月9日科技处17:30前收到各学院、研究院提交的项目申请清单(科技处不受理不在清单中的、个人提交的申请书),系统关闭。
2021年3月9日

科技处在线确认申请书、进行人员情况核对

2021年3月9-19日分校区开展申请书形式审查,问题项目由科技处主动退回。重新提交时间需等待科技处统一通知。
2021年3月19日将申请清单、公函报送至基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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