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组织填报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基本信息及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我校对报送的《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年度报告》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7日。
各单位或个人对报送的《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年度报告》如有异议,可在2025年4月7日前以书面材料形式向科技处平台办反映。
特此公示。
联系人:周林成
联系电话:2183398
电子邮件:lczhou@xmu.edu.cn
附件1:微纳光电子材料与器件教育部工程中心2023年度报告.pdf
附件2:微纳光电子材料与器件教育部工程中心2024年度报告.pdf
科学技术处
2025年3月31日